我叫范引红,女,江苏南京人。
2012年4月,我正在陕西省富平县一工地施工,该县城关镇南韩村村民庞乐均经人介绍找我商谈建楼一事,他向我出示了城关镇报富平县住建局的城政发(2011)62号文件,文件显示“我镇南韩村二组冯登科、庞乐均、冯金柱、张永刚、薛淑玲5户,住房因年久失修,均为危房。根据有关会议精神和城市建设的需要,决定拆旧建新,在原址上建一栋12层,6000平米的框架结构楼房,望贵局能派员勘察、丈量、划址定线,尽快给予审批。”
庞乐均是这五户村民的代表,他告诉我,现在该楼只有城关镇的批文,其他手续会尽快办理。
随后,我所在的建筑公司领导开会研究后认为,仅仅只有镇政府的文件,工程风险太大,决定放弃。庞乐均就和南韩村干部,联系到了富平县城关镇建筑公司给我挂靠,他为使我尽快签订施工合同,称其和县各级政府都有关系,补办手续会很快。我为了能在陕西建筑业站稳脚跟,以保本经营的目标和庞乐均签订了施工总包合同。
2012年11月份,我从6层垫资至主体封顶,由于庞乐均资金链断裂,我多次催要工程款无果,无奈停工,他说的建房手续也没有办下来。后来我才明白,文件上所说的五户村民的危房,其实就是盖了几间用于洗车的临建房,占用的是责任田。
该楼实际建成楼层为15加1,15000平米的大酒店,取名“鸿丰大厦”。
经评估机构评估,该楼已建成工程款达1600多万,而5户村民代表庞乐均欠我900多万工程款已达5年之久。为了结清材料商及民工劳务费,我将在南京市的唯一一套住房用于抵押,向朋友和民间理财机构多方筹集资金。
可如今,巨额的投资,血本无归,被民间借贷机构追债,抵押的房产被起诉至法院,面临拍卖的绝望处境。我整天以泪洗面,身心受到严重摧残,精神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……
恳请各级领导给予高度重视,尽快查实并处理违法建筑,责令5户代表庞乐均支付我工程款及拖延工期造成的损失。
申述人:范引红